【医保服务】武宁县人民医院门诊特殊慢病办理流程
申请门诊特殊慢病所需材料
一、诊断证明书
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主任 (或副主任) 医师开具的当年度有效诊断证明书 (原件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务部门专用章 )。
二、单病种治疗和检查检验材料。
三、材料要求
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底联处方、住院病历、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单等须提供原件、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经原出具医疗机构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印章)。
四、慢病办理须知
1、提供主治医生填写的“慢病申请表”、“疾病证明书”。
2、提供患者本人寸照两张、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患者本人“病历档案”。
详情请扫下图了解
终审:邹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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